网民反映业委会擅自处置公共资产?街道已介入
小区电梯莫名消失,公共收益成了一笔糊涂账,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推动水表更换,这些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正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找业委会协商的时候,他们说在消防检查时觉得这个地方有安全隐患,然后就处理了,也没有通知我们,就私自变卖了电梯。”馨域大厦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他花千万购买的两层商用场地,北侧电梯不翼而飞。
在东莞虎门南栅富民花园,物业公司被指控在半数业主反对的情况下,仍坚持动用公共收益更换水表。
而在重庆燃气嘉陵小区,业主们至今未见过公共收益与维修基金的公示,新物业选聘过程充满疑云。
01 事件曝光:公共资产不翼而飞
近期,多地业主反映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擅自处置公共资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长沙开福区馨域大厦,业主杨先生发现其购买的2、3层北侧电梯莫名消失,原位置变成了业委会办公室。
更令人震惊的是,业委会还擅自将地下停车场2楼的人防门当作废品处理。
对此,业委会最初以“排危”为由解释,但街道工作人员坦言:“街道社区之前都不知道这个事情,没有相关手续”。
类似情况也在东莞虎门南栅富民花园上演。
物业公司被指控擅自动用业主公共收益更换水表,而多数业主其实要求直接向水务公司交费,而非通过物业。
一位业主愤慨地表示:“物业单方面说水表总数跟业户的抄表数对不上,不查找原因,就直接指业主的水表有问题?”
02 监管困境:公共收益成了“糊涂账”
公共收益监管缺失是当前物业矛盾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重庆燃气嘉陵小区,业主们自2019年入住以来,从未见过公共收益与维修基金的公示。
该小区业主在问政信中写道:“小区公共区域(如小区直饮水机、公共停车位等)的经营性收益明细、支出与使用情况,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结存情况,从未公示”。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
点军区住建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御园小区存在公共收益资金划转不及时的问题——业委会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要求将公共收益划归业委会专管账户,但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对于公共收益的管理,有业主质疑道:“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既然有业主反对,物业还坚持要动用业主的公共收益换水表,这不是要强制执行吗?物业有这个权利吗?”
03 治理创新:“居业物”协同共管见成效
面对公共收益管理乱象,一些地区开始探索有效的治理模式。
宁波海曙区月湖街道紫金梅园小区制定了《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居业物”三方协同共管小区公共收益全流程管理。
该小区开设了公共收益专用银行账户,实行“业委会+开户银行+社区党组织三方监管”模式。
海曙区望春街道则通过党建引领,构建“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体系,系统梳理小区共有资产。
在水岸心境社区,每笔公共收益都在“浙里物业服务平台”公示,大额支出还要经过居业物联席会议审议。
绍兴柯岩街道创新推出“业委会执行秘书”机制,从社区中选派优秀社工,进入业委会协助工作。
在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下,柯岩街道小区公共收益规范化率达100%,物业投诉率同比下降30%。
04 法律界限:业委会权限何在?
业委会擅自处置公共资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他指出,若业委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处理掉电梯,侵犯了业主的利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且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对于人防门被卖的情况,付建强调:“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人防设施的用途,更不能买卖”。
在物业选聘方面,《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但不少小区的业委会却越权行事。
05 基层治理:街道介入能否解决问题?
面对业主投诉,多地街道已介入处理。
望麓园街道工作人员就馨域大厦事件回应称:“街道会积极处理此事,并协调业主与业委会商议解决方案”。
点军区住建局则对存在问题的物业企业发出工作督办函,要求及时将公共收益结存款划转至业委会专户。
对超期未整改问题,将约谈企业并列入“黑榜”,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查处。
蚌山区龙湖新村街道在物业领域专项整治中,由业委会牵头成立公共收益专户,实现专款专用,同时由街道、社区、业委会进行三方共管。
柯岩街道的经验表明,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执行秘书赋能、流程规范,可以有效提升业委会履职合规率。
从宁波紫金梅园小区的“居业物”三方共管,到绍兴柯岩街道的“业委会执行秘书”机制,这些创新实践正在为破解公共收益监管难题提供可行路径。
人大柯岩街道工委主任王永祥表示:“我们像选村委会一样选业委会,像规范村委会一样规范业委会,像服务村委会一样服务业委会”。
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收益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还居民一个公开、透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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