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免费学前教育方案公布,大班幼儿每年可省数千元
全省约79万名在园儿童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享受保育教育费减免,一项旨在降低家庭教育成本的政策正式落地。
2025年1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四川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宣布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这一政策将覆盖全省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大班适龄儿童,预计仅2025年秋季学期就有约79万名在园儿童受益。
01 政策覆盖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享受免费学前教育的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学前大班(含混合班)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的在园儿童。
这意味着政策既包括公办幼儿园,也包括民办幼儿园,既涵盖城市幼儿园,也涵盖乡村幼儿园。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51个民族自治县(市)的所有在园儿童将继续执行现行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
02 免费标准与实惠
免保育教育费的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
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家庭来说,原来保育教育费收多少,现在就免多少,无需再交保育教育费。
对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高出公办园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收取。
举例来说,某地A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400元/月,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以每年10个月在园计算,一年能免交保育教育费4000元。
若该地A类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600元/月,同样以每年10个月在园计算,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原来一年需交保育教育费6000元,参照A类公办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水平,现在只需交2000元,一年能少交保育教育费4000元。
03 财政补助方式
为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省级财政将根据核定的各县(市、区)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对各市(州)、扩权县(市、区)予以补助。
在资金分担比例上,成都市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20:80比例分担;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余17个市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50:50比例分担。
04 特殊群体保障
在对学前大班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统一实施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的同时,对其余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继续按照现行幼儿资助政策执行。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
05 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公办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直接免除、民办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直接抵扣,严禁“先收后退(返)”。
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提前收取的保育教育费,要“一园一策”制定退费方案,确保相关经费及时足额退(返)还到位。
各地须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不得因免保育教育费而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各地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全国范围看,四川此举是对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要求的具体落实。
随着政策落地,家长们将真切感受到教育负担的减轻。在省会成都,一位家长看着女儿从幼儿园带回来的画作,笑着说:“省下的几千元,可以给孩子多买些绘本,或者全家一起去趟博物馆。”
教育专家指出,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的意义远不止于经济层面的减负,更体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战略地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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