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面对国际环境变化与房地产市场调整带来的挑战,中国民间投资正迎来新一轮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在11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
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
为应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
01 民间投资现状:挑战与机遇并存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当前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调整的背景下,民间投资面临一定压力。
然而,结构性亮点依然突出。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的民间项目投资保持了2.1%的同比增长。
更值得关注的是,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这些数据表明民间投资在实体经济领域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成立以来,持续开展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
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民营企业投资服务,切实推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02 三管齐下: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若干措施》提出的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扩大市场准入
在扩大准入方面,政策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打通关键堵点
在打通堵点方面,政策着力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权益保障、创新支撑不足问题。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强化要素保障
在强化保障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项目投融资支持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多项投融资支持措施。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03 持股比例突破:民间资本可持10%以上股权
《若干措施》中引起广泛关注的一项政策是,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关鹏表示,这项政策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
他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聚焦重点领域:政策范围明确,包括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线等领域项目。
突出具有收益:这些领域的项目主要为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项目,其中有些项目具有一定收益,民间资本有参与意愿。
加强专项论证: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就要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强调结合实际:每个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持股比例。
提高持股比例:经过充分论证后,对于一些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关鹏特别透露,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04 投融资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压力
在投融资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投资政策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方面,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了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信贷政策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直接融资方面,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关鹏透露,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05 数字化转型与服务业开放:新投资空间凸显
《若干措施》还特别关注了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投资新空间。
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表示,将采取系列措施,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
一方面,支持行业龙头带动,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
另一方面,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
生产性服务业成为民间资本的新流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表示,生产性服务业是产业发展的“黏合剂”,贯穿生产活动的全链条,是产业延链增值的关键支撑。
“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民间资本大有可为。
她透露,下一步将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重点环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
06 能源领域开放:民间资本迎重大机遇
能源领域也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表示,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举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
徐欣表示,将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有效推动《若干措施》在能源领域落地。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14个民间投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40%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预算预留给中小企业——这些数字勾勒出中国鼓励民间投资的决心和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相关部门正推动一系列政策落地,民间投资有望在这些措施激励下,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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