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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几天后,发现护士给错了药,涉事医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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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1 06: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4月,西昌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护士给错药事件。患者唐宇菊在取除固定装置手术后准备出院时,护士将同病房一名83岁男性患者的“出院带药”发给了她,导致唐宇菊服用四天后出现耳鸣、手麻等症状。5月19日,西昌市人民医院群工办工作人员吉掘阿洛表示,医护人员给患者唐宇菊发错了药,医院是认可的,也不推卸责任。吉掘阿洛称,骨科涉事护士未认真执行“三查十对”制度,从而导致给患者发错药,待纠纷解决后,医院肯定会对涉事护士作出相应处理。针对赔偿问题,医院已按照当地相关标准给出了赔偿方案,赔偿费用涉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3768.29元。但患者家属除了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和追责,还索赔10万元,医院不能答应。医院建议,如果患者家属认为服错药后带来人身伤害,可通过鉴定来确认,因家属不接受院方的赔偿方案,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7月16日,西昌市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向媒体证实,该院已经被卫健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医院6名人员被问责,涉事医护人员被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对涉事医护人员的问责处理、对医院的行政处罚都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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